談及對電商平臺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和懲處措施話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12日表示,如果生產經營者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受到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責令停產停業,直到吊銷許可證。
國新辦12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筑牢制度基礎,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記者提出,近年來,多家電商平臺頻繁出現抽檢中發現有問題食品在銷售的情況,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電商平臺,有沒有進一步的監管或者懲處的措施?
對此,孫梅君回答稱,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監管部門發現風險、消除隱患、保證上市的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重要監管手段。關于抽檢工作,2015年食品安全法設專章對檢驗作了規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又對檢驗依據、補充檢驗方法、復檢程序等進行了完善。市場監管總局相繼發布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對抽檢程序和核查處置有細化的要求,并專門針對網絡抽檢設立了“神秘購買人”制度。
孫梅君表示,從這些年的運行情況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的實施,有力地遏制了農殘、獸殘、超標問題,以及網絡第三方平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孫梅君稱,關于抽檢的信息,市場監管總局每周二都在網站上向社會發布,目的是讓這些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接受社會監督,也提示消費者,如果購買到這些不合格產品,要采取相關的措施。
談到部分網絡平臺店鋪屢查屢犯的問題,孫梅君強調,《食品安全法》中專門規定了“行政累犯”制度,如果生產經營者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受到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責令停產停業,直到吊銷許可證。同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把這種多次違法違規行為確定為情節嚴重的情形,并要求依法從重從嚴進行處罰。
此外,孫梅君還表示,在這次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入網食品經營者如果多次出現違法行為,或者導致嚴重后果的,市場監管部門還可以對平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電商平臺相關食品安全問題如何處理
上傳時間:2021-02-24 瀏覽次數:117